用户的问题主要关注的是在法律上如何界定“非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计算方式,是根据进账金额还是根据实际盈利来计算犯罪规模。用户可能关心这将如何影响案件的定性和量刑,以及相关的法律责任。
作为一个资深的高级律师,我将从五个方面对这个问题进行详细的解答:
1. 法律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6条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承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的行为。这里并未直接提及是以进账或盈利作为衡量标准。
2. 犯罪构成要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一是主体必须是没有吸收公众存款业务资格的单位和个人;二是行为人实施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三是扰乱金融秩序。这三个要件中并未明确说明是以进账还是盈利作为判断标准。
3. 涉案金额的计算在实际操作中,通常会考虑进账金额,因为这是最直接反映犯罪规模的指标。但同时也会考察是否有所谓的“返利”,即承诺的回报或利息,这部分可能会影响最终的盈利。法院可能会综合这些因素来确定涉案金额。
4. 盈利的考量如果存在盈利,那么盈利部分可能是追缴的对象,用于赔偿受害者损失。但是,盈利并不直接影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认定,而是可能涉及到其他的经济犯罪,如诈骗罪等。
5. 刑事责任的判定刑事责任的判定主要看涉案金额,而不是盈利。根据刑法规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总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计算通常是基于进账金额,而非盈利。盈利可能会影响刑事责任的执行,比如追缴和赔偿,但它不是定罪的主要依据。具体的涉案金额和刑事责任的判定需要结合案情由法院依法审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