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提出问题时可能关注以下几个关键点:
1. 法律责任用户可能想知道非吸业务员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包括罚款、刑事处罚或赔偿责任。
2. 业务员的责任范围用户可能想了解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中,业务员的具体职责和应负责任的程度。
3. 过错与责任用户可能关心业务员是否明知故犯,或者他们对违法行为的认识程度是否会影响其责任。
4. 公司责任与个人责任用户可能希望区分公司整体责任和个人员工责任的界限。
5. 法律依据用户期望得到具体的法律法规条文作为解答的支撑。
以下是从资深高级律师的角度,针对以上五个方面进行的详细分析:
1. 法律责任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如果非吸业务员参与了犯罪活动,有可能面临刑事责任。
2. 业务员的责任范围具体责任取决于他们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中的角色和行为。如果业务员仅是执行上级命令,且不知情或无能力判断其行为违法,则可能只需接受行政处分。但如果明知故犯,或者积极参与策划和实施,可能会被认定为共同犯罪。
3. 过错与责任《刑法》第十五条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如果业务员存在过失,将影响其责任的判定。
4. 公司责任与个人责任根据《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如果业务员被证明为主犯,将承担主要责任。若仅为从犯,责任相对较轻。同时,《刑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
5.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五条:过失犯罪。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主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一条:单位犯罪的处罚。
总结:非吸业务员是否需要退赔及承担法律责任,主要取决于他们的具体行为、主观认知以及在犯罪中的地位。如果业务员确实参与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无论是主动还是被动,都可能面临法律责任。具体责任的大小则需根据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