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的问题主要关注的是检察院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简称“非吸”)不起诉的情况是否常见,以及对此类案件的处理方式和相关法律规定。用户可能关心的重点包括起诉标准、证据要求、法定程序、检察官的裁量权以及可能影响不起诉决定的各种因素。
1. 起诉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73条第一款规定:“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这意味着如果检察院认为非吸案中的嫌疑人没有实施犯罪行为,或者存在诸如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可以做出不起诉决定。
2. 证据要求: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时,需要对收集到的所有证据进行全面审查,判断这些证据能否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证明嫌疑人确实犯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若证据不足或存在疑点,可能导致检察院无法确定嫌疑人有罪,从而作出不起诉决定。
3. 法定程序:检察院在作出不起诉决定前,需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查,包括听取辩护人的意见,必要时还可能举行听证会。此外,检察院还需考虑侦查机关的意见,并确保不起诉决定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4. 检察官裁量权:虽然检察院负有起诉职责,但在某些情况下,他们有权基于法律原则和实际情况,运用自由裁量权作出不起诉决定。例如,如果嫌疑人在犯罪后积极退赃,配合调查,认罪态度良好,且社会危害性较小,检察院可能会考虑不起诉。
5. 影响因素:除了上述法律依据外,检察院不起诉的决定还可能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如国家政策导向、社会舆论、司法资源分配等。但无论如何,最终决定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保证公平正义。
总结:检察院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不起诉并不一定罕见,这取决于具体案情、证据情况以及检察官的专业判断。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院在决定是否起诉时,既要遵循严格的法律标准,也要兼顾社会效果和公平正义。因此,不起诉并非随意之举,而是经过深思熟虑和严格程序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