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的问题关注的是中晨资产的王志滨是否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即“非吸”。他希望得到一个详细的法律分析,包括可能的犯罪构成、证据要求、法律责任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等。
1. 犯罪构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首先需要确定王志滨是否有故意吸收不特定多数人的资金;其次,这些行为是否违反了国家金融管理法规;最后,这种行为是否造成了金融市场的混乱。
2. 证据要求:证明王志滨构成非吸,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支持,如合同、转账记录、宣传材料、证人证言等,证明他实施了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并且知道这是非法的。
3. 法律责任:如果被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根据刑法规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4. 相关法律规定:除了上述提到的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还需参考《商业银行法》、《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判断中晨资产及其王志滨的行为是否触犯了金融行业的监管规定。
5. 民事赔偿责任:如果受害者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而遭受损失,他们有权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王志滨或中晨资产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总结:要判断王志滨是否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需要具体分析他的行为是否符合犯罪构成要素,是否有充足的证据支持,同时考虑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最终的结论应由司法机关在审理过程中做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