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的问题聚焦在“非吸案”即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判决执行过程中,是否有可能获得减刑。他关心的重点在于减刑的可能性、条件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
1. 减刑可能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78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因此,对于被判三年有期徒刑的非吸案犯人来说,理论上是存在减刑可能的。
2. 具体条件- 确有悔改表现:如积极参加劳动、学习,服从管理等。
- 有立功表现:包括但不限于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提供重要线索,帮助侦破其他案件等。
- 其他法定情形:如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或者因年老体弱、生活不能自理等情况。
3. 申请程序由监狱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
4. 减刑幅度一般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一次减刑不得超过二年有期徒刑。但实际减刑情况需结合具体情况及法院裁量。
5. 时间限制减刑的起始时间通常是从实际执行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服刑满一年后才能开始考虑减刑。
总结:被判三年非吸案的犯人有机会获得减刑,但这取决于其在狱中的表现,包括悔改程度、立功情况,以及是否符合法定的减刑条件。具体减刑决定将由司法机关依照法律规定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