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的问题主要涉及两个部分:什么是“非吸资金”,以及涉及这种行为如何定罪量刑。我将从法律专业人士的角度,就这两个问题进行详细的解答。
1. 非吸资金的概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通常指的是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承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的行为。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被视为犯罪行为,具体体现在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 构成要件- 主体:可以是单位或个人。
- 客观方面:实施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
- 主观方面:具有故意,即明知自己没有吸收存款的法定资格而为之。
3. 量刑标准- 数额较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三十户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
- 数额巨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百万元以上,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一百五十户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
4. 加重处罚的情节- 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巨大的;
- 拒不退赃,破坏金融管理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 其他严重情节。
5. 法律责任- 对于单位犯此罪的,除了对单位判处罚金外,还会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总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过合法授权,向公众募集资金并承诺一定回报的行为。根据《刑法》的规定,这一行为会受到刑事处罚,具体的刑罚取决于涉案金额和情节的严重程度。如果涉及到单位犯罪,不仅单位会被罚款,相关负责人也会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