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的问题主要聚焦在两个关键点:第一,关于保定发生的两起非吸案件;第二,这两起案件为何被立为5个案件。作为一个资深的高级律师,我会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解答这个问题:
1. 案件定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简称“非吸”),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出具凭证或者承诺返本付息的行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 案件数量解读一个犯罪行为可能会涉及多个罪名或触犯多个法律条文,这取决于具体案情。比如,可能存在不同的犯罪阶段、犯罪手段、犯罪结果等,每个可能独立构成一个犯罪事实。因此,两起非吸案件被立为5个案件,可能是由于警方根据调查发现,这些案件中包含了不同的犯罪行为或涉及了不同的犯罪嫌疑人。
3. 犯罪主体分析如果每一起案件涉及到不同的犯罪主体(即嫌疑人或被告人数目不同),这也可能导致案件数量增加。例如,一案可能只有一个主要嫌疑人,而另一案可能有多个共同犯罪者,这就需要分别立案处理。
4. 犯罪环节划分在非吸案件中,可能包括策划、宣传、吸收资金、转移资金、掩饰隐瞒等环节,每个环节都可能构成单独的犯罪行为,从而形成不同的案件。
5. 法律程序要求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不同的犯罪事实,应当分别立案侦查,以便于清晰地梳理证据链,公正公平地审理每一个犯罪行为。因此,即使是在同一类犯罪中,也可能因为不同的犯罪事实而立多个案件。
总结两起非吸案件被立为5个案件,可能是基于对不同犯罪行为、犯罪主体以及犯罪环节的区分,符合刑事诉讼法的要求,有助于更准确地定罪量刑,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被害人的权益。具体的案情细节,如犯罪事实、证据收集和法律适用,需要由司法机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