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的问题关注的是P2P网络借贷平台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中的主要责任人员,即可能会被逮捕的人员范围。他可能关心的是这些人的具体职责、他们在案件中的角色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一名资深高级律师,我将从五个方面进行详细解答:
1. 平台创始人与高管: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平台的创始人、CEO、COO等高层管理人员,如果明知公司行为违法,仍积极推动或直接参与决策,他们可能是主要犯罪嫌疑人。
2. 直接责任人:包括但不限于财务部门负责人、风控部门负责人等,他们对公司的运营有直接影响,如果在明知公司存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情况下,仍然执行相关操作,也可能面临被捕的风险。
3. 销售及推广团队:如果销售和推广人员明知公司从事非法活动,依然积极推销产品,吸引大量公众投资,他们也有可能被视为犯罪共犯,面临逮捕风险。
4. 技术支持人员:若技术支持人员明知系统设计用于非法集资,仍然提供技术支持并协助实施犯罪,他们可能因包庇、纵容犯罪而成为嫌疑人。
5. 内部审计及法律顾问:内部审计人员如发现违法行为未予纠正,法律顾问如明知行为违法仍提供规避法律的建议,他们可能因为未能尽到监督或阻止义务,而承担法律责任。
总结:对于P2P平台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公安机关可能会逮捕那些在公司运营中起到关键作用,并且明知其行为违法但仍积极参与的人员。这包括但不限于平台创始人、高管、各部门负责人、销售人员、技术支持人员以及内部审计和法律顾问。具体的定罪和量刑会根据每个人的具体行为、主观认知以及在整个犯罪过程中的作用来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