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的问题主要关注的是在经过“非吸”案件中的二次退回补充侦查后,案件是否会被再次起诉以及相关的法律流程与规定。以下是针对这个问题,从资深律师的角度,从五个方面进行详细的分析:
1. 理解“非吸”这里的“非吸”通常指的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未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承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的行为。
2. 二次退侦原因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应当要求公安机关作出说明或者补正。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3. 退侦次数限制《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这表明,如果在第二次退侦之后,公安机关仍未能提供足够的证据,人民检察院则不能再次退回补充侦查。
4. 起诉决定二次退侦后,若公安机关提供了足以支持起诉的证据,人民检察院将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的意见,并记录在案。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调查核实有关情况。”
5. 法院审理一旦案件被起诉至法院,将按照《刑事诉讼法》的相关程序进行审理,包括开庭前的准备、公开开庭审理、宣判等阶段。如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总结:
二次退侦后,如果公安机关能够提供充足的证据,人民检察院会按照法律规定提起公诉,案件将进入法院审理阶段。在此过程中,应确保所有程序符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如果证据不足或存在违法取证的情况,检察院可能不会起诉,或者法院可能会做出无罪判决。在整个过程中,律师的角色至关重要,他们将代表被告人维护其权益,参与各个环节的诉讼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