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提问的核心是关于“非吸业务员涉及400万是否有刑事责任”,他关心的是业务员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中的法律责任,特别是金额达到400万这一具体情境下的定罪与量刑标准。以下是根据中国现行法律规定,从五个方面的详细解答:
1. 犯罪构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于业务员来说,如果明知公司或团队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活动,仍积极参与并从中获利,可能被认定为共同犯罪。
2. 数额较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数额较大”是指个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二十万元以上,单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百万元以上。因此,业务员涉及的400万金额显然已经远远超过个人“数额较大”的标准。
3. 刑事责任对于数额较大的行为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里的“数额巨大”没有明确的标准,但实践中一般认为是个人五十万元以上,单位二百五十万元以上。所以,400万的金额很可能被认定为数额巨大。
4. 主从犯判定业务员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会影响其刑事责任。如果只是普通业务员,主要负责推广产品,对公司的整体运营并不知情,可能会被认为是次要或者辅助作用,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但如果业务员参与决策,知道或应当知道公司行为违法,那么可能是主犯,需要承担全部责任。
5. 自首、立功等情节如果业务员能主动投案自首,或者提供重要线索帮助侦破其他案件,这些情节都可能被法院考虑从而减轻处罚。
总结:业务员涉及400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根据中国刑法的规定,有很大可能性会被认定为犯罪,且由于金额巨大,可能面临较重的刑事处罚。具体的定罪与量刑,还需要结合其在犯罪中的地位、作用以及是否存在法定从轻或减轻情节来综合判断。建议该业务员及时寻求专业法律咨询,以便得到最合适的应对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