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的问题主要关注的是在非吸案件中,作为业务员如果已经全额退还了非法吸收的资金,是否还会被判处刑事处罚。这个问题涉及的主要法律点包括:刑事责任的认定、主犯与从犯的区别、自首与立功的考量、认罪悔罪的态度以及法律规定中的具体条款。
1. 刑事责任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6条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业务员如果参与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即使他只是执行者,也可能会被视为共犯。
2. 主犯与从犯的区分如果业务员是按照上级指示行事,没有决策权,通常会被视为从犯。根据《刑法》第27条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3. 自首与立功的表现如果业务员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这可以构成自首,根据《刑法》第67条,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若能提供有价值的线索帮助侦破其他案件,可能还可以认定为立功。
4. 认罪悔罪的态度业务员如果在审判过程中能够真诚悔过,积极赔偿受害人的损失,法院也会考虑其认罪态度,根据《刑法》第67条的规定,对于坦白的犯罪分子,可以从宽处理。
5. 具体法条的应用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如果业务员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过程中,仅起到辅助作用,且未从中获取较大利益,可以认定为情节轻微,免予刑事处罚。
总结:虽然业务员全额退赔是减轻或免除处罚的重要因素,但是否会判刑还需综合考虑其在犯罪活动中的地位、作用、主观恶性、违法所得等多个因素。因此,具体是否判刑,需要由法院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裁决。建议如有此类情况,应尽早寻求专业法律咨询并配合司法机关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