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的问题主要关注的是“非吸不退赃”情况下的法律责任以及是否会被强制执行。他可能关心以下几点:
1.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定义与法律后果;
2. 如何界定“不退赃”;
3. 法律对于不退赃行为的处罚措施;
4. 强制执行的具体程序和手段;
5. 是否存在豁免或减轻处罚的情况。
作为资深高级律师,我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详细解答:
1.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 不退赃的界定通常情况下,“不退赃”是指犯罪分子在被定罪后,未按照法院判决或刑事诉讼程序要求,归还其通过犯罪所得的财物。这包括但不限于金钱、物品或其他形式的财产。
3. 处罚措施如果被判犯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且不退赃,根据《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4. 强制执行程序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如被告人未主动履行退还义务,受害人或公诉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法院可能会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等措施处置被告人的财产。
5. 豁免或减轻处罚的情况虽然法律规定了严格的追缴制度,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被告人积极退赃并取得被害人谅解,或者被告人确实无能力偿还,法官可能会考虑酌情减轻处罚。但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且需符合《刑法》关于量刑的规定。
总结: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且不退赃的行为,法律有明确的追责规定。若不退赃,不仅面临刑事责任,还将面临法院的强制执行。被告人应积极配合退赃,如有特殊情况,可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争取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