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的问题主要关注的是在非吸案件中,业务员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他可能关心以下几点:业务员的法律责任、赔偿金额的确定、是否所有业务员都需要负责、是否存在免责的情况以及具体的法律规定。
1. 法律责任: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如果业务员明知公司从事非法活动,仍积极参与并从中获利,可能会被视为共犯,需承担刑事责任。至于民事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 赔偿金额:业务员应赔偿因其违法行为导致的损失,具体数额可能包括投资者的实际投资金额、利息损失等。法院会根据实际证据和损害程度来判定。
3. 是否所有业务员都负责:并非所有业务员都需要承担责任。只有那些知情且积极参与的业务员才可能被追究责任。对于不知情或被动参与的员工,一般不会被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4. 免责情况:如若业务员能够证明自己对公司的非法行为不知情,或者只是按照上级指示行事,并无主观恶意,那么可能可以免除或减轻其责任。此外,如能积极协助调查,提供重要线索,也可能作为量刑情节考虑。
5. 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了侵权责任的承担。另外,《刑事诉讼法》也有规定,犯罪行为人应对其行为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总结:在非吸案件中,业务员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取决于他们对非法活动的知情程度、参与度以及是否有主观恶意。在某些情况下,比如不知情或被迫参与,业务员可能无需承担全部或部分责任。但具体责任认定还需依据事实和相关法律法规由法院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