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的问题关注点在于了解P2P网络借贷平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中的“金额”是如何计算的。他可能面临涉及此类案件的咨询,或者对如何界定和计算犯罪金额有法律上的困惑。以下是从资深高级律师的角度,从五个方面对这个问题进行详细的解答:
1. 吸收资金总额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金额首先包括通过P2P平台吸收的所有资金总额。这通常包括所有投资者在平台上投资的资金总和。《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 未归还本金计算金额时,还需考虑未归还给投资者的本金部分。这部分是犯罪行为直接导致的损失,也是量刑的重要参考。即使平台已经支付了利息,但本金未能全额返还,这部分金额仍然计入犯罪金额。
3. 非法所得除了上述的吸收资金总额和未归还本金,还需要计算平台及其负责人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而获得的非法所得。例如,通过高息吸引投资者产生的利差收益等。
4. 投资人损失在某些情况下,法院可能会考虑投资人的实际损失来确定犯罪金额。如果平台在案发前已经偿还了一部分债务,那么剩余未偿还的部分可能被视为犯罪金额。
5. 关联账户资金如果存在关联账户,且这些账户被用于转移、隐藏或使用吸收的公众存款,那么这些账户内的资金也应纳入犯罪金额的计算范围。
总结:P2P非吸的金额计算涉及到多个维度,包括吸收资金总额、未归还本金、非法所得、投资人损失以及关联账户资金。在具体案件中,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综合考量这些因素来确定最终的犯罪金额。同时,值得注意的是,对于P2P平台的运营者和管理者,他们不仅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也可能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确保受害者得到应有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