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的问题聚焦于鹿邑县的县委法律顾问制度的具体规定和相关文件,他希望了解这项制度的设立目的、法律顾问的角色、权利与义务、工作内容以及可能涉及的法律责任等内容。以下是从五个方面的详细分析:
1. 制度设立: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四章第二十二条,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可以聘请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
2. 法律顾问角色:《民法典》第十条规定,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可以委托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鹿邑县委法律顾问作为专业法律代理,为县委决策提供法律意见。
3. 权利与义务:法律顾问有权查阅相关资料,参与决策会议,但同时需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九条对此有明确规定。
4. 工作内容:法律顾问主要负责对县委重大决策、重要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了具体的职责范围。
5. 法律责任:若法律顾问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损失,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行为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总结:鹿邑县委法律顾问制度是基于党章和相关规定设立的,其主要职责是对县委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支持,并负有一定的保密义务。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如果因过错造成损失,可能需要依法承担责任。具体的操作细节和要求应参照当地更为详细的内部规章制度或指导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