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提问的核心内容是关于“非吸业务员的客户来源”,以及这些客户是否全部由公司提供,这个问题主要涉及的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相关法律规定,用户可能关心的焦点包括:业务员的责任、公司的责任、客户获取途径的合法性、法律责任划分以及相关证据的认定。
1. 客户来源与业务员职责:
业务员的主要职责通常包括推广产品、寻找潜在客户并促成交易。在合法经营中,他们可以从各种渠道获得客户,如广告、网络平台、个人推荐等。然而,如果业务员明知公司行为违法,仍积极寻找客户进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可能会被视为共犯。
2. 公司责任与组织犯罪:
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公司作为法人,如果存在该违法行为,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公司负责人、直接责任人也将承担相应责任。
3. 合法性审查:
业务员有义务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基本的法律审查,如果他们未尽到这一职责,导致参与了非法活动,也可能面临法律制裁。业务员需确保他们的工作符合法律法规,否则可能构成犯罪。
4. 法律责任划分:
责任的划分会根据业务员在犯罪中的作用来确定。如果业务员只是执行上级指示,且无法预见到公司的非法行为,其责任相对较轻;但如果他们积极参与策划或明知故犯,责任则会加重。
5. 证据认定:
在判定业务员责任时,法院会考虑诸如邮件、会议记录、财务报告等证据,以判断他们对非法行为的知晓程度以及参与度。此外,客户的证词也是重要的证据之一,可以证明业务员是如何介绍和推销产品的。
总结:对于非吸业务员来说,他们的客户来源并非仅限于公司给予,但关键在于他们如何获取和处理这些客户。若他们在明知公司行为违法的情况下,仍积极招揽客户,可能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共犯。具体责任的大小,则需要根据他们的主观认知、行为参与度以及相关证据来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