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的问题关注点在于:非吸案件中的从犯在进行退赔后,为何还会被列为执行人,以及这背后的法律规定和处理方式。以下是针对该问题,从五个方面的详细法律解析:
1. 犯罪定义与责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未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承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的行为。从犯,即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据《刑法》第27条,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 财产刑的执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35条规定:“罚金、没收财产的判决,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即使是从犯,如果法院判决其承担罚金或退赔等财产刑,那么他就有义务履行这些义务。未履行时,自然会被列入执行人名单。
3. 退赔义务与执行从犯虽然退赔了部分或全部非法所得,但这并不意味着他的法律责任完全解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如仍有不足,受害者仍有权向犯罪分子主张赔偿,法院也会对此进行强制执行。
4. 连带责任与补充赔偿在某些情况下,从犯可能需要对主犯无法偿还的部分承担连带责任。这意味着即使从犯已经退赔了自己的份额,如果主犯无法完成退赔,从犯可能还需要继续支付。这种连带责任通常会在法院判决书中明确指出。
5. 执行程序与权利保护如果从犯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例如退赔金额超过了法定范围,他有权通过申诉或抗诉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在执行过程中,法院会遵循公平、公正原则,确保被执行人的基本生活不受严重影响。
总结:非吸从犯退赔后仍被列为执行人,主要因为法律规定要求退还非法所得,并可能涉及连带赔偿责任。若从犯对执行有异议,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在整个过程中,应尊重并遵守司法程序,确保所有参与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