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的问题关注的是涉及“非吸案”中业务员的刑事责任,特别是针对70万元涉案金额可能面临的刑期。他可能关心的因素包括:法律规定、量刑标准、业务员的角色、减轻或加重的情节以及具体的司法实践。
一、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量刑标准
对于“数额巨大”的界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因此,70万元的涉案金额显然已经属于“数额巨大”。
三、角色区分
业务员通常被视为犯罪集团中的从犯,他们的责任较主犯轻。根据《刑法》第二十七条,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但实际量刑会考虑业务员参与程度、主观恶性、获利情况等因素。
四、减轻或加重情节
如果业务员能主动投案自首,积极退赃,认罪态度良好,这些都可以作为减轻处罚的情节。反之,如果有隐瞒事实、抗拒调查等行为,可能会加重刑罚。
五、司法实践
各地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会参考上述法律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和社会效果进行判决。因此,具体的刑期可能会有所差异。
总结:
对于一个非吸案中的业务员,涉及70万元的涉案金额,按照法律规定,可能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由于其可能是从犯,且存在诸多可能影响量刑的情节,如自首、退赃、认罪态度等,所以实际刑期会在上述范围内浮动。最终的判决结果需要由法院根据具体案情依法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