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提问中的“非吸案件”指的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这是一种经济犯罪,其中“业务员退提成”的情况通常涉及到业务员在犯罪活动中获得的利益是否应被追缴的问题。用户关注的焦点可能包括:业务员何时需要退还提成,退还的条件是什么,以及这与案件的具体阶段有何关系。
1. 犯罪行为确认阶段:
根据《刑法》第176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在这个阶段,如果业务员明知公司或个人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活动,仍参与并获取提成,那么这些提成可能被视为违法所得。
2. 侦查阶段:
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会调查业务员的职责、知情程度及获取提成的情况。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38条,对于犯罪嫌疑人的违法所得应当予以追缴。这意味着,如果业务员在侦查阶段被认定为犯罪共犯,其提成可能会被作为违法所得进行追缴。
3. 审查起诉阶段: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时,会对证据进行评估,判断业务员是否应当承担刑事责任。若确定业务员有罪,且提成属于违法所得,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4条,人民检察院应当提起公诉,并要求追缴违法所得。
4. 审判阶段:
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如判决业务员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根据《刑法》第64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因此,在这个阶段,法院可能会判决业务员退还提成。
5. 执行阶段:
判决生效后,进入执行阶段,业务员需按照判决结果退还提成。如拒不执行,根据《刑法》第313条,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面临进一步的法律制裁。
总结:业务员是否需要退还提成主要取决于其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所扮演的角色以及是否知晓该行为的非法性。一般来说,一旦业务员被认定为犯罪共犯,无论是在侦查、起诉、审判还是执行阶段,都有可能被要求退还提成。具体执行时间点则取决于司法程序的进展和判决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