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的问题主要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中的法律责任,特别是对于非吸集资人的返还义务,关注点在于他们是否需要退还所获得的利息以及具体的法律规定。作为资深高级律师,我将从五个方面进行详细的解答,并引用相关法律法规。
1. 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非吸集资人在明知或应知的情况下参与此类活动,同样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2. 返还义务:在犯罪活动中获取的利益,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的规定,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集资款本金和已支付的利息均属于违法所得,应当依法追缴。
3. 利息退还:非法吸收的存款及产生的利息,不论是由直接参与者还是间接参与者收取,都属于非法所得,应当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缴。对于非吸集资人而言,他们取得的利息属于违法所得,理应予以退还。
4. 共同犯罪:如果非吸集资人与主犯构成共同犯罪,那么他们不仅要退还自己所得的利息,还可能需要对全部非法吸收资金的返还承担责任。这取决于他们在犯罪行为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他们的主观认知。
5. 自动退赃:根据《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如果非吸集资人主动向司法机关退还所得利息,可能会在量刑时得到酌情考虑,减轻其法律责任。
总结:非吸集资人确实需要退还所获得的利息,这是基于中国法律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的严厉打击,旨在保护社会经济秩序和公众利益。退还利息不仅是法律责任,也是维护法律公正的重要举措。同时,积极主动退还可能会对其最终的法律责任产生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