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的问题主要关注的是“非吸业务员”能否获得释放或减轻处罚,以及这与他们是否有“关系”有关的可能性。用户可能对刑事司法程序、法律规定、量刑因素、辩护策略以及社会影响力在案件中的作用感兴趣。
1. 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于非吸业务员,如果他们在明知公司从事非法活动的情况下仍参与其中,并从中获取利益,也可能被认定为共犯。
2. 量刑因素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业务员若能主动配合调查,积极退赃,有可能得到从宽处理。
3. 辩护策略一位资深律师可能会寻找证据证明业务员并未完全了解公司的非法行为,或者他们在公司的层级较低,只是执行上级命令,以此来降低其责任程度。此外,律师还可能强调客户的悔过态度,寻求社区服务替代监禁等替代性惩罚。
4. 社会影响力虽然在中国,公检法机关应独立公正地行使职权,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干涉,但用户提到的“关系”可能指的是社会关系网络对审判结果的影响。然而,这种影响应该是合法且透明的,例如通过提供有利于被告人的证词或经济赔偿等方式,而不是直接干预判决。
5. 法律法规中国法律体系强调公平正义,任何人触犯法律都将受到相应的制裁。因此,即使存在“关系”,也不能保证业务员可以逃脱法律的制裁。除非这些关系能够帮助找到新的证据,改变案件的事实基础,或者在法定范围内争取更轻的处罚。
总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业务员是否能出来,取决于他们的具体角色、对犯罪事实的认识、合作态度以及是否存在减轻处罚的情节。虽然社会关系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案件处理,但在法治框架下,最终结果将由法院基于事实和法律规定做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