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的问题聚焦在两个主要点:一是“非吸业务员”的行为性质,二是这种行为可能带来的法律责任。用户希望了解如果一个非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业务员非法所得达到80万元,他可能会面临哪些法律后果,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
1. 行为定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如果非吸业务员明知其所在机构或个人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活动,仍积极参与并从中获取高额回报,可以认定为共同犯罪。
2. 犯罪数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80万元的非法所得显然已经远远超过了这个数额,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况。
3. 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于非吸业务员,因其在犯罪中起到的作用,法院会根据其主观恶性、参与程度、获利情况等因素进行量刑。
4. 没收财产:根据《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因此,非吸业务员的非法所得80万元会被依法追缴。
5. 共同犯罪的责任承担:如该业务员与他人构成共同犯罪,那么他的责任将根据他在犯罪中的地位、作用来确定。若为主犯,则需对其参与的所有犯罪金额负责;若为从犯,则只需对其直接参与部分负责。
总结:非吸业务员非法所得80万元,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且属情节严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他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其非法所得将被追缴。具体的量刑还会考虑其在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