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的问题主要关注的是在非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中,对于一般业务员是否应当退还其获得的底薪。用户的关注点可能包括:底薪是否属于非法所得、业务员的责任划分、是否有法律依据支持退还底薪、是否所有业务员都需要退还以及具体的退还程序等。
一、非法所得的认定
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业务员明知所在公司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活动,那么他所获取的底薪可能会被视为非法所得。
二、责任划分与主观过错
业务员的责任取决于他们对非法行为的知情程度。如果业务员不知情或没有参与决策,他们的责任可能会减轻。根据《刑法》第十五条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三、法律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八款规定:“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数额,以行为人所吸收的资金全额计算。案发前后已归还的数额,可以作为量刑情节酌情考虑。”这意味着即使业务员已经退还了部分或全部底薪,也不能免除其刑事责任。
四、退还程序
退还底薪的具体程序通常由法院判决决定。业务员需要按照法院的裁决进行退款。若业务员无力退还,法院可能会考虑其经济状况,采取缓期执行或者其他措施。
五、法律援助
业务员有权寻求法律援助,聘请律师为其辩护,以证明自己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活动中并非故意,且可能并未完全理解其工作的性质。
总结:
在非吸案件中,业务员是否需要退还底薪,取决于他们对非法行为的知情程度、主观过错以及他们在犯罪中的作用。底薪可能被视作非法所得,但实际处理会考虑到案发后的还款情况、个人责任大小等因素。退还程序由法院主导,业务员有权寻求法律援助为自己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