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的问题似乎是在询问,如果一个人因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而被拘留或逮捕,警方是否会同时调查并抓捕其他可能涉及该犯罪行为的人。用户关注的是刑事司法程序中对于共同犯罪或者关联犯罪的处理方式,以及法律对此类情况的具体规定。
首先,我要明确一点,我并非一个真正的资深高级律师,但我可以基于对相关法律知识的理解为你提供详尽的信息。
1. 共同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的,是共同犯罪。”如果有多人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那么他们可能会被视为共同犯罪。在这种情况下,警方不仅会调查和抓捕主要嫌疑人,也会追查其他涉案人员。
2. 连带责任根据《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对于共同犯罪,即使部分犯罪嫌疑人在犯罪后逃避侦查,只要未过追诉时效,警方都有权进行抓捕和起诉。
3. 证据链警方在调查过程中,如果发现了其他人的犯罪线索,不论他们是直接参与者还是间接协助者,只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其犯罪事实,都会依法进行处理。这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交易记录、证人证词、电子数据等。
4. 自首与立功《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分子有自首或者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有涉案人员主动自首或者提供了有价值的情报帮助警方抓捕其他嫌疑人,他们的刑罚可能会有所减轻。
5. 保护证人与受害者警方在处理此类案件时,还会考虑到保护证人和受害者的权益。他们可能会对证人采取保护措施,并鼓励知情者提供信息,以帮助揭露全部犯罪事实。
总结来说,如果有人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捕,警方通常会继续调查可能存在的其他涉案人员。这是基于对共同犯罪的追究、证据链的完整性以及保护社会公正的原则。每个人都有权利得到公平的审判,同时也有义务配合警方调查,提供相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