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的问题主要关注的是“非吸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集资诈骗罪”的区别,他想了解这两种犯罪行为在法律定义、构成要件、主观故意、法律责任以及司法实践中的处理方式上的不同点。
1. 法律定义:
-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未经国家金融管理机关批准,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的行为。
- 集资诈骗罪:同样在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中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的行为。
2. 构成要件:
- 非吸案:要求有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并达到法定的数量标准或情节严重。
- 集资诈骗罪:除了上述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这是两者的关键区别之一。
3. 主观故意:
- 非吸案:行为人对不能归还公众存款的风险可能有所预见,但并不一定是出于故意占有。
- 集资诈骗罪:行为人主观上明确知道无法归还,仍进行集资活动,具有明显的非法占有的目的。
4. 法律责任:
- 非吸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集资诈骗罪: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5. 司法实践:
- 非吸案:一般情况下,行为人会尽力偿还投资者的资金,法院可能会考虑其还款意愿和实际能力减轻刑罚。
- 集资诈骗罪:由于涉及诈骗,即使在案发后积极退赃,也可能因为其非法占有的主观意图而被判处较重的刑罚。
总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的主要区别在于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前者通常表现为筹集资金用于正常经营活动,后者则明显带有欺诈成分,旨在通过虚假手段获取他人财产。在处理时,法院将重点考察行为人的主观动机、行为后果及社会影响等因素来做出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