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问题的核心是关于“非吸业务员”能否适用取保候审这一刑事强制措施。他可能关心的是,作为非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中的业务员,是否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以及在法律规定上有哪些具体要求。以下是从资深律师的角度,从五个方面对这个问题进行详细解答:
1. 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同时,对于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也可以取保候审。
2. 非吸业务员的刑事责任:非吸业务员如果明知公司或个人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活动,仍参与并从中获取利益,可能会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共犯。该罪名通常不会被判处重刑,因此理论上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
3. 保证人与保证金:取保候审需要提供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人应具备一定的经济能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而保证金的数额则由司法机关根据案情决定。
4. 社会危险性评估:法院在决定是否批准取保候审时,还会考虑嫌疑人或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包括其是否会逃避侦查、审判或妨碍证人作证等。如果非吸业务员没有上述行为,也有可能被允许取保候审。
5. 案件进展和配合程度:如果非吸业务员能够积极协助调查,提供有价值的信息,有助于案件的侦破,也可能成为申请取保候审的一个有利因素。
总结:非吸业务员理论上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但最终是否批准,将取决于法院综合考量其犯罪情节、社会危险性、配合度等因素。若要获得更具体的法律建议,建议直接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