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提问的核心内容是关于在北京从事“非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业务的员工在离职时是否可以要求退还工资的合法性。用户关注的焦点在于法律对于此类犯罪活动中的员工权益保护以及工资支付的规定。
以下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从五个方面的详细分析:
1. 刑事责任首先,《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因此,参与非吸业务的员工可能面临刑事追责。
2. 违法所得追缴《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这意味着员工的工资可能被认定为违法所得,需要退赔。
3. 区分责任程度如果员工能够证明自己对单位的非法行为不知情,或者只是执行上级命令而并未从中获取不当利益,其法律责任可能会减轻。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工资可以全部退还,因为部分工资可能被视为与犯罪行为相关的收益。
4. 劳动关系与工资支付虽然员工的行为可能触犯了刑法,但劳动法仍然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应当按月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但在非法活动中,这部分工资可能被认为是非法所得的一部分。
5. 民事赔偿若员工因非吸业务受到损失,如被扣发工资或遭受其他经济损失,他们有权向公司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但这不意味着可以从工资中直接扣除。
总结:
参与非吸业务的员工的工资是否可以退还,取决于他们的具体职责、对非法行为的认知程度以及他们在非法活动中获得的利益。一般来说,他们的工资可能作为违法所得被追缴,但在某些情况下,如能证明自己无辜或仅是执行者,可能保留一部分合法劳动所得。然而,最终处理方式需由司法机关根据具体情况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