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似乎在询问关于领导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通常指的是非法集资)被逮捕并接受刑事判决的情况。他们可能关心以下几个方面:
1. 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176条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2. 法律程序:逮捕通常是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决定。《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立即执行逮捕。
3. 判决结果:判决书会详细阐述被告人的犯罪事实、量刑依据以及适用的法律条款。例如,《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
4.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如果受害人在案件中遭受了经济损失,他们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5. 上诉与执行:如对判决不满,可以在法定期限内上诉。《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判决生效后,被告人需要按照判决内容履行刑罚和赔偿责任。
总结:领导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捕并被判刑,其法律责任、法律程序、判决结果、附带民事诉讼以及上诉权利均受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规定。具体细节需结合判决书的具体内容来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