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提出的问题关注的是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中,对于经销商是否会被单独立案进行调查和审理。他关心的重点可能包括:经销商的责任认定,是否与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以及相关法律程序和法律规定。
以下是根据中国现行法律对这个问题的五个方面的详细解答:
1. 法律责任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经销商明知公司行为违法且积极参与,其可能构成共同犯罪,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2. 连带责任与区分原则在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会根据经销商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活动中的地位、作用、获利情况等因素来判断其责任。如果经销商只是被动接受任务执行,可能只承担次要或辅助责任;但如果经销商积极推广、组织吸收存款,可能会被追究主要责任。这符合我国刑法中的“主客观相统一”原则。
3. 单独立案的可能性如果经销商的行为确实构成了犯罪,无论是作为公司的直接参与者还是独立的违法行为人,都有可能被单独立案侦查。每个犯罪嫌疑人的行为都需要独立审查,以确定其法律责任。
4. 刑事诉讼程序一旦经销商被怀疑涉嫌犯罪,公安机关将启动侦查程序,收集证据,如合同、交易记录等。侦查结束后,如有足够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将移交给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会独立审理每个被告人的案件,作出判决。
5. 民事赔偿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非法集资者应当退赔被害人的损失。即使经销商被单独起诉,也有可能需要承担向受害者退款的民事责任。
总结:
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时,经销商是否会被单独立案取决于其在犯罪活动中的角色和行为。如果经销商参与并从中获益,无论是在公司内部还是作为独立主体,都可能面临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具体的定罪量刑则需依据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中的具体判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