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问题的核心在于了解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情况下,如果老板逃跑而员工被捕,这些员工将如何被法律定性。以下是五个方面的详细分析:
1. 员工角色定位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主体可以是单位或个人。员工是否承担责任,取决于他们在犯罪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如果员工仅是执行上级命令,且不知情或未参与决策,可能作为从犯处理。
2. 知情程度与参与度员工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的知情程度和参与度也是关键因素。如员工明知公司的行为违法,仍积极参与推广、宣传、收款等活动,可能会被视为共犯。但如果员工能够证明自己对此毫不知情或者被迫参与,可能会减轻责任。
3. 收益情况员工从中获取的利益也是判断其责任的一个重要因素。如果员工因违法行为获得了显著利益,这可能表明他们对犯罪行为有所认知并积极追求,从而加重其刑事责任。
4. 退出情况如果在意识到公司行为违法后,员工主动停止参与并尽力挽回损失,可能会影响其法律责任的判定。例如,《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对于自首的行为人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5. 法律规定《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总结:
员工是否会被定罪以及定罪的程度,主要依赖于他们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活动中的具体角色、知情程度、参与程度、收益情况以及是否主动终止参与等多方面因素。在实际案例中,法院会综合考虑这些因素来做出公正的判决。如有必要,员工应寻求专业法律援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