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的问题主要关注的是在被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以下简称“非吸案”)立案后,受害者能够追回多少损失的资金。这个问题涉及到刑事诉讼过程中的财产处置以及民事赔偿两部分。以下是从五个方面进行详细的法律分析:
1. 侦查阶段的冻结与扣押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冻结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财物及其孳息,应当妥善保管,以供核查,并制作清单,随案移送。”在案件侦查期间,警方可能会冻结涉案资金,待法院判决后决定是否返还。
2. 刑事判决后的追缴与退赔依据《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法院会尽力追缴犯罪所得并退还给受害者。
3. 破产清算与优先受偿如果犯罪行为涉及的企业或组织宣告破产,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非法集资受害者的损失可能作为普通债权,在清偿顺序中位于有担保债权之后,但优先于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等。这意味受害者有可能得到部分赔偿。
4. 民事诉讼求偿被害人在刑事诉讼结束后,仍可就未获赔偿的部分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犯罪行为人或相关责任人承担民事责任。但这取决于对方是否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5. 国家补偿的可能性在一些特定情况下,如政府有关部门存在失职或监管不力,导致大量群众被骗,受害者可能有权申请国家赔偿。但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通常较为罕见。
总结:被非吸案立案后,受害者能追回的具体金额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犯罪所得的追缴情况、犯罪人的偿还能力、破产清算结果以及可能存在的民事诉讼和国家赔偿。每个案件都有其独特性,因此建议受害者咨询专业律师获取针对自己案件的详细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