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提问中关心的是“非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诈骗”(诈骗罪)这两种犯罪行为在理财师业务活动中的区别。他希望了解这两者在法律定义、构成要件、主观目的、法律责任以及在理财业务中的具体应用上的不同,以便更好地理解并避免触法。
1. 法律定义:
-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
- 诈骗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2. 构成要件:
- 非吸:需具备四个要素:主体为一般主体;客观上实施了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主观上明知自己的行为会扰乱金融秩序;情节严重。
- 诈骗:要求有欺诈行为、受害人被骗、受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且数额较大。
3. 主观目的:
- 非吸:通常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是为了获取资金用于投资或其他经营活动。
- 诈骗:明确的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即意图永久性地剥夺他人对财产的所有权。
4. 法律责任:
- 非吸: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诈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5. 在理财业务中的具体应用:
- 非吸:如理财师未经批准,向不特定对象推销理财产品,承诺固定回报,可能构成非吸。
- 诈骗:如果理财师故意隐瞒产品风险,夸大收益,诱骗客户购买,且自己从中获得非法利益,则可能构成诈骗。
总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诈骗罪的主要区别在于主观目的和行为性质。前者通常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而后者则明显具有。同时,两者的法律责任也有所不同,处理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适用哪一种罪名。理财师在工作中应确保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陷入此类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