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的问题聚焦在最高人民法院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以下简称“非吸案”)中涉及财产处置的司法解释上。他可能关心的是如何界定涉案财产,财产的追缴与返还机制,以及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的具体操作。作为一名资深高级律师,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详尽的解答:
1. 涉案财产的认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0]18号)第二条,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二)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三十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一百五十户以上的;(三)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 财产的追缴:
依据《刑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在非吸案中,非法吸收的资金属于违法所得,应予追缴。
3. 资产变现与返还: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查封、扣押、冻结的易贬值及保管、养护成本较高的动植物及其产品、矿产品等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应当及时处理,所得价款由执行机关予以保管,并适时转交执行机关。
4. 投资者权益保护:
在非吸案中,受损投资者的权益保护是重点。根据《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国务院令第247号)第十九条,因参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
5. 法律程序:
对于非吸案的财产处置,一般遵循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包括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在审判阶段,法院会依法作出判决并决定是否追缴违法所得,以及如何返还受害人。
总结:最高院关于非吸案财产的解释主要涉及涉案财产的认定、追缴、资产变现与返还,以及投资者权益保护等方面。在处理这类案件时,法院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公正公平地进行财产处置。同时,受损投资者需要理解,其损失通常需自行承担,这是基于非法金融活动本身的违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