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问题:我希望了解如何成立一个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组,并关注其设立的程序、成员资格、职责范围、工作流程以及法律责任。
1. 设立程序:根据《公务员法》第39条,政府部门可依据工作需要设立相应的工作组或顾问团队。具体步骤包括编制计划,报上级部门审批,发布组建通知,进行人员选拔等。
2. 成员资格:成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精通相关法律法规,通常是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执业律师或法学教授。参考《律师法》第6条,必须持有有效律师执业证书,无不良执业记录。
3. 职责范围:主要负责提供法律咨询,审查政府文件的合法性,参与重大决策的法律论证等。依据《行政诉讼法》第58条,还可能代理政府处理诉讼事务。
4. 工作流程:接收到任务后,首先进行法律研究,然后提交书面意见或建议,必要时参加讨论会议。执行过程中需遵循《保守国家秘密法》保护信息机密。
5. 法律责任:若因疏忽或故意导致法律意见错误,可能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律师法》第55条对此有明确规定。
总结:成立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组,需按照法定程序设立,挑选合格的法律专家,明确其工作范畴并保障其独立性。同时,也要建立完善的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其工作的专业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