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吸遗漏被害人二审?
- 发布时间:2024-05-26 00:00:05 浏览量:0
用户的问题似乎涉及到刑事诉讼中的一个特定情况,即“非吸遗漏被害人二审”。这可能是关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中,一些在初审阶段未被发现或未能及时主张权利的被害人在二审阶段寻求保护的情况。用户可能关心的重点包括:二审阶段是否可以追加遗漏的被害人,程序如何进行,他们的权益能否得到保障,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等。
1. 程序法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34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案件,应当进行全面审查。如果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2. 被害人参与权
《刑事诉讼法》第106条规定,被害人是指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人。他们有权要求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要求被告人赔偿损失。因此,遗漏的被害人有权在二审阶段申请加入诉讼。
3. 证据补强如果遗漏的被害人有新的证据证明其受到犯罪行为侵害,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97条,法院应当接受并进行审理。这些新证据可能包括存款凭证、转账记录或者其他能证明损失的文件。
4. 赔偿请求在二审中,遗漏的被害人可以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请求被告人赔偿因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依据是《刑事诉讼法》第101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5. 保障与救济法律保障了被害人在整个诉讼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包括知情权、陈述权、质证权和辩护权。如遇困难,遗漏的被害人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或者通过律师代理来维护自身利益。
总结:在非吸遗漏被害人二审的情况下,法律规定了被害人有权在二审中参与诉讼,提供新证据,并提出附带民事诉讼。法院会基于这些信息进行公正的裁决。遗漏的被害人应确保其权益得到充分表达和保护,必要时可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