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的问题聚焦在“非吸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中的营业部经理刑事责任上。他可能关心的是,营业部经理是否会被判刑,判刑的标准是什么,以及具体的法律依据。作为资深律师,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详细的解答:
1. 职务与责任根据《刑法》第176条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如果营业部经理在明知公司行为违法的情况下,仍然积极参与并管理相关业务,那么他可能被视为犯罪的直接责任人员。
2. 主观故意对于营业部经理,法院会考虑其对非法活动的主观认知。若能证明其对违法行为有明确的认识,并从中获取了经济利益,那么更有可能被认定为犯罪。
3. 情节严重程度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数额、涉及人数、造成的经济损失等因素,都会影响量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达到一定规模的,就属于情节严重,可能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4. 共同犯罪营业部经理可能会与其他主管人员或直接责任人员一起被追究刑事责任。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判断他在整个犯罪过程中的作用和地位,以确定应承担的责任比例。
5. 自首、立功等情节如果营业部经理主动投案自首,或者协助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这些情节都可能减轻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67条,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总结:营业部经理是否因非吸案被判刑,取决于其在犯罪中的角色、主观认识、参与程度以及是否存在减轻或从重的情节。法律规定明确且严谨,法官会根据具体事实和证据来做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