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非吸会没收高管资产吗?
- 发布时间:2024-05-26 00:00:05 浏览量:0
用户的问题主要关注的是在单位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情况下,是否会涉及对高管个人财产的没收。他希望得到的答案包括法律规定、程序步骤、具体条件、法律责任以及可能的豁免情况。
1. 法律规定:
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于犯罪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单位犯罪的,实行双罚制,既要处罚单位,也要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2. 程序步骤:
首先,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确认单位是否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并确定相关高管的责任。然后,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如果判决认定高管有罪,可能会对其个人财产进行追缴或责令退赔。
3. 具体条件:
财产是否会被没收,取决于该财产是否与犯罪行为有关,即是否为犯罪所得或者用于犯罪。如果是,那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二条,这部分财产可以被依法追缴。
4. 法律责任:
如果高管被判定对单位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负有责任,除了可能面临刑期外,其个人财产也可能被没收。这不仅包括用于犯罪的资金或物品,还包括通过犯罪行为获取的收益。
5. 可能的豁免情况:
有些情况下,即使高管的财产与犯罪有关,也不一定会被没收。例如,如果这部分财产是高管及其家庭成员的生活必需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院一般不会强制执行。此外,如果高管能够证明这些财产的合法来源,也可能不被没收。
总结:在单位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时,如果高管对此负有责任,其个人财产有可能被追缴或责令退赔,但具体情况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事实和证据来判断。同时,也会考虑到被执行人的基本生活保障及财产的合法来源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