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的问题主要聚焦于“非吸案”中哪些人员可能不会被判处刑事责任,即在何种情况下可以豁免或减轻刑事处罚。他希望得到的是法律专业人士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解读,特别是关于非吸案件中的责任界定与法律责任免除的具体规定。
以下是作为资深高级律师的我,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从五个方面对此进行的详细解析:
1. 不知情者如果某人在参与非吸活动时,并不知道其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集资诈骗,那么根据《刑法》第192条的规定,他们不具备犯罪故意,因此不应承担刑事责任。
2. 胁迫、被骗参与者如有人是在他人胁迫下参与非吸活动,或者因被欺诈而误以为是合法投资,且在事件中并未获取不当利益,根据《刑法》第28条的规定,他们可能被视为胁从犯或被欺骗者,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3. 从犯和胁从犯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中,对于起次要作用或者辅助作用的从犯,以及被胁迫参加犯罪的胁从犯,《刑法》第27条规定,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4. 主动退赃并积极赔偿损失者根据《刑法》第64条的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如果犯罪分子在案发后能主动退还所吸收的资金,并尽量弥补受害者的损失,法院在量刑时可能会考虑从轻处理。
5. 自首者根据《刑法》第67条的规定,对于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总结:在非吸案中,是否被判刑及判决的轻重,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行为人的主观认知、在犯罪中的角色、退赃及赔偿情况,以及是否存在自首等法定情节。每个个案都需要结合具体事实和证据来判断,法律会充分考虑各种因素,确保公正公平。如有任何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