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的问题焦点在于了解“非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的追诉时效以及被追捕的可能性。他可能关心的是,如果犯罪行为发生在四年前,为什么现在还会被逮捕,是否存在法律依据支持这种做法。
作为资深高级律师,我会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解答:
1. 追诉时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十五年。这意味着,只要在十五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追诉。然而,如果犯罪嫌疑人在追诉期限内又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的,前罪的追诉时效中断,自犯后罪之日起重新计算。
2. 持续状态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在过去的四年中一直持续存在或有新的吸收行为发生,那么整个犯罪行为被视为一个连续过程,追诉时效可能并未过期。
3. 逃避侦查如果嫌疑人在这四年里一直在逃避侦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的规定,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4. 证据收集与审查警方可能在这四年里一直在收集证据,直到最近才有了足够的证据来对嫌疑人实施逮捕。这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5. 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可能会发布相关司法解释,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具体执行标准、追诉时效等做出明确说明,这也可能影响到具体案件的处理。
总结:即使犯罪行为已经过去四年,嫌疑人仍可能因为上述原因被逮捕。关键点在于追诉时效是否中断或延长,以及警方是否有足够证据证明其犯罪行为。每个案件都有其独特性,因此具体分析需要结合案件详情和最新的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