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的问题关注的是关于“非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在旧刑法和新刑法中的定罪量刑标准的对比,希望了解新旧刑法在这方面的改动是否导致了对这一犯罪行为处罚的加重或减轻。以下是根据中国现行刑法的五个方面的详细分析:
1. 犯罪构成:
旧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6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新刑法:同上,内容没有变化。
2. 罪名及法定刑:
旧刑法: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新刑法:同上,内容没有变化。
3. 非法集资数额认定:
旧刑法未明确规定具体数额标准,实践中由司法解释进行细化。
新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于2019年出台的《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明确了非法集资的数额计算方法和情节严重、数额巨大的具体标准。
4. 从宽处理条款:
旧刑法:对于积极退赃、赔偿损失的可以从轻处罚。
新刑法:同样规定,对于积极退赃、赔偿损失的可以从轻处罚。
5. 共同犯罪与单位犯罪:
旧刑法:对共同犯罪和单位犯罪的规定与新刑法一致,即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罪的规定处罚。
总结: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新刑法与旧刑法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定义、构成要件、法定刑以及从宽处理等方面基本保持一致,没有显著加重对这一犯罪行为的处罚。主要的区别在于,新刑法出台后的一些司法解释对非法集资的具体数额计算和情节判定进行了更明确的规定,这有助于司法实践中的统一执行。总体来说,新旧刑法在这个罪名上的规定并无本质区别,都是为了打击非法金融活动,保护社会经济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