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提问中的“非吸业务员”很可能是指参与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业务的工作人员。用户关注的焦点可能是:所有从事这类工作的人员都会被逮捕吗?是否存在某些情况可以豁免或者减轻处罚?相关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1. 职责与责任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对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表明,并非所有业务员都会被抓,只有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会被追究。
2. 主观明知如果业务员对公司的非法行为不知情,且没有参与决策或实施,那么他可能不会被视为犯罪主体,因此不会被抓。然而,这需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其确实不知情。
3. 从犯与胁迫在一些情况下,业务员可能是被迫或受胁迫参与此类活动,如能提供相关证据,可能会被认为是胁从犯,其刑罚会比主犯轻。
4. 自首与立功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者,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业务员主动自首并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可能会被认为有立功表现,这也可能导致刑罚的减轻。
5. 赔偿与退赃如果业务员能够积极退还所吸收的款项,或者帮助公司退还,这可能会影响量刑,因为这显示了悔罪态度和弥补损失的努力。
总结:并非所有的非吸业务员都会被抓,关键看他们是否属于直接负责人,是否知情,以及他们在事件中扮演的角色。同时,法律也提供了自首、立功、赔偿等途径来减轻刑罚。具体的情况需要结合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进行判断。如有法律纠纷,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