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的问题涉及的是关于个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刑罚问题,他关注的重点是犯罪金额与刑期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适用的相关法律规定。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详细的分析:
1. 数额标准对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具体数额,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发布相关的司法解释来确定。例如,2013年的司法解释中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2. 情节因素除了数额外,是否还有其他严重或特别严重的情节也会影响量刑。比如,是否有恶劣的社会影响,是否利用职务便利等。
3. 自首、立功如果犯罪人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 退赃、赔偿如果犯罪人积极退赃,尽量减少受害人的损失,也会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5. 认罪认罚根据《刑事诉讼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人民检察院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至于您提到的2亿元的犯罪金额,按照之前的司法解释,这应该属于“数额特别巨大”。然而,具体的判罚还需要结合上述各项因素综合判断,包括但不限于犯罪情节、悔罪态度、退赃情况等。因此,无法直接给出一个确切的刑期,需要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做出裁决。
总的来说,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判决不仅取决于犯罪金额,还受到许多其他因素的影响。最终的判罚结果应由具有专业知识和经验的法官,在全面了解案情的基础上,依照法律规定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