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的问题涉及的是“非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中的量刑情况,具体是80人涉及金额600万元可能面临的刑罚。用户关注的重点包括:法定刑期、数额巨大或情节严重如何界定、累犯的影响、自首或立功的减刑可能性以及是否有其他减轻处罚的情节。
1. 法定刑期与数额巨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2. 数额巨大的认定:
对于“数额巨大”的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可以视为“数额巨大”。
3. 情节严重的情形:
“情节严重”通常包括但不限于:多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给存款人造成重大损失等。
4. 累犯的影响:
如果犯罪人在五年内曾经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再次犯本罪的,属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见《刑法》第六十五条。
5. 自首与立功的减刑可能性:
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对于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总结:对于80人涉及600万元的非吸案件,首先需要确定是否达到数额巨大的标准,即是否超过200万元。如果达到,按照法律规定,可能会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存在多次犯罪、恶劣社会影响等严重情节,将会加重刑罚。若犯罪人为累犯,则应从重处罚。如果有自首或立功行为,可以依法减轻或免除刑罚。但具体的量刑还需结合案情、被告人的认罪态度、退赔情况等因素由法院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