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提问中提到的“非吸业务员退赔”,可能是指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中,业务员需要对受害者进行赔偿的情况。用户关心的重点可能是:业务员是否有责任退赔,如果有,其法律依据是什么,以及具体的退赔范围和方式等。
一、法律责任基础:
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依法进行追诉。这意味着如果业务员明知所在公司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且积极参与,有可能被认定为犯罪行为人。
二、民事责任承担: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零九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应当履行义务,承担民事责任。如果业务员参与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并因此获得了不当利益,受害人有权要求返还。
三、退赔范围与方式: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冻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财产。这意味着在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可能会裁定对非法所得进行追缴或责令退赔。具体到业务员,他们应退还的是因非法活动所获得的利益,而非全部收入。
四、职务犯罪追缴原则: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发布的《关于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若干规定》,对于职务犯罪所得财物及其孳息,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没收。这意味着,即使业务员不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主要责任人,只要他们从中获取了收益,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五、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指出,向集资参与人清退资金时,应优先清退本金,利息预先扣除的,应当按实际出借金额计算本金。这为业务员退赔的方式提供了指导。
总结:业务员是否需要退赔,取决于他们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中的角色和行为。如果被认定为犯罪行为人,可能面临刑事责任;同时,基于民法上的不当得利原则,他们也需要退还因此而获得的收益。具体退赔范围和方式,则需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