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的问题主要聚焦在最高人民法院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以下简称“非吸案”)中的员工法律责任认定上。他关心的是这些员工是否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以及具体的判定标准和法律依据。作为资深律师,我将从五个方面对此进行详尽解析,并引用相关法律法规。
1. 员工的角色与职责根据《刑法》第176条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主体包括单位和个人。如果员工在明知公司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活动的情况下,仍积极参与并承担重要职务,如销售、宣传等,可能被认定为共同犯罪。员工的职责和参与程度是判定其责任的关键。
2. 主观认知员工对非法行为的认知程度也是判断其是否构成犯罪的重要因素。若员工能够意识到公司的行为违反了金融管理法规,但仍积极推广或从中获利,可能会被认定为主观上有犯罪故意,需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3. 收益情况员工获取的报酬也可能影响其法律责任。如果员工的收入明显超出正常劳动所得,且与其实际工作量不符,可能会被认为是非法所得,从而加重其责任。
4. 退赃及赔偿对于已经参与犯罪的员工,如果在案发后能主动退还非法所得,或者尽力赔偿受害人的损失,法院在量刑时会酌情考虑从轻处罚。
5. 自首、立功情节根据《刑法》第67条,员工如果有自首或立功的情节,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例如,员工在得知公司违法行为后主动向司法机关举报,或者提供重要线索协助侦破其他重大案件。
总结:最高法在处理非吸案中的员工责任时,会综合考量他们的角色、认知、收益、退赃赔偿以及自首立功等因素,依法公正裁决。员工并非一概而论地承担责任,而是根据其具体行为和态度来判断。同时,法律也鼓励有问题的员工主动投案,配合调查,争取宽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