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故申请表的申请人填谁?
- 发布时间:2024-05-09 00:00:03 浏览量:0
用户的问题主要关注的是在工伤事故申请表中,申请人应如何填写,具体是由谁来填写的问题。他希望得到的答案是具有权威性和准确性的法律规定,以及可能涉及到的各种情况。
1. 员工自身:通常情况下,如果员工能够自行处理,那么工伤事故申请表应由受伤员工本人填写。这是基于个人权益保护的原则,《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 法定代理人:若员工因伤势严重无法亲自填写,可由其近亲属或法定代理人代为申请。《民法典》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
3. 用人单位:如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申请,受伤员工或其直系亲属可以在一年内直接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也对此有所提及。
4. 工会组织: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工会代表员工利益,也可协助或代替员工进行申请。
5. 律师:如果涉及复杂的法律问题,员工或其家属也可以委托律师代理填写和提交工伤事故申请表。
总结:工伤事故申请表的申请人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首选为受伤员工本人,如无法完成则由近亲属、法定代理人、用人单位或工会等代为申请。如有复杂法律问题,建议寻求专业律师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