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提问主要关注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对于工伤事故的司法解释,希望了解在何种情况下会被认定为工伤,以及相关的权益保护措施。以下是五个方面的深入解析:
1. 工伤认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2. 扩大工伤范围: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也应认定为工伤。
3. 工伤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单位需要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
4. 举证责任:在特定情况下,如是否存在劳动关系难以确定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法释〔2010〕12号)规定,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5. 法律救济:如果对工伤认定不服,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法》第12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总结:最高人民法院通过相关司法解释,明确了工伤的认定标准,扩大了工伤的覆盖范围,并确立了举证责任分配原则,保障了劳动者在遭遇工伤时的权益。同时,也为寻求法律救济提供了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