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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某公司委托公证案

  • 案例时间:2021-07-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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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例编号:AHGGGY1622443483
  • 案例类型:公证业务案例
【案情简介】

近日,芜湖xx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来到我处称需要办理委托公证,原来该企业的负责人以个人所持有该公司的股份为质押与芜湖某银行签订了借款协议,现需要办理股权质押登记等相关手续,因其个人需要在芜湖处理公司事务,无法前往上海办理质押登记等相关手续,故委托其公司员工代为办理上述事宜。我处初步审核材料后,便受理了此次公证,并于当日向当事人出具了公证书。

近些年来,我们积极推动公证放管服改革,突出公证社会责任,不断发挥公证职能作用,提升公证服务水平,尤其是为企业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从而有力地提升了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


(2021)皖芜公证字第3xxx号

申请人:郑某某,男,一九八x年x月一日出生,住址:安徽省芜湖市芜湖县陶辛镇xx小区xx2单元1x室,公民身份号码:xxxx。

公证事项:委托

兹证明郑某某于二〇二一年四月x日来到我处,在本公证员的面前,在前面的《委托书》上签名、盖章,并表示知悉委托的法律意义和法律后果。

郑某某的委托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徽省芜xxxx湾沚公证处

公证员

二〇二一年五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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