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资产管理公司保全送达行为公证案例
- 案例时间:2021-08-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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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HLJGGGY1617952640
- 案例类型:公证业务案例
【案情简介】
某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某省分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委托代理人丛某于2021年3月2日来到公证处,称其公司与B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7年1月6日签订了《固定资产项目贷款合同》,B公司至今未偿还到期债务。现A公司为维护其合法债权,依法向其送达《履行到期债务通知》,逾期不履行A公司将依法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特此申请办理保全送达文书公证。
承办公证员接待后,对A公司所提供相关债权证据和拟送的债权文书进行审查,认为该项申请符合《公证程序规则》要求。随后,本处公证员马某、工作人员张某与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丛某共同来到某邮政支局营业厅。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丛某从邮政工作人员处领取了邮件交寄单一份,丛某将填写好的邮件交寄单及《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交给邮政工作人员邮寄。整个邮寄送达过程均在公证员全程监督下进行,公证处保存了相关证明材料,后公证员依据现场情况出具了公证书。
【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
(XXXX)黑X证字第XXX号
申请人:A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某省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1-1),营业场所:XXXX。
负责人:李某,职务:XXX。
委托代理人:从某,X,XXXX年X月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现住:XXXX。
公证事项:保全送达行为
申请人A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某省分公司为保护其合法权益,特委托从某向本公证处申请对该公司寄送《履行到期债务通知》的过程进行保全公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规定,本公证员和本处工作人员张某以及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从某于XXXX年X月X日下午X时来到XX邮政局X支局(XX市XX区XX号),XX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向“XX”(邮寄地址:XX区XX路XX弄XX号XX室)寄送《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一份,并取得编号为:XXXX号《邮件交寄单》一张。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从某对其邮寄送达行为予以确认,本公证员现场制作了现场工作记录,本公证员、公证人员张某、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从某在《现场工作记录》上签名。
兹证明与本公证书相粘连的《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与送达件内容相符。
附件:1、《邮件交寄单》1份1页。
2、现场工作记录复印件1份1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国信公证处
公证员
XX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