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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忻州市孤寡老人遗嘱公证案

  • 案例时间:2021-07-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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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例编号:SXJGGGY1617934260
  • 案例类型:公证业务案例
【案情简介】

2021年3月1日下午,一位30多岁的小伙子急匆匆地来到XX公证处赵主任的办公室,想咨询办理遗嘱公证的事宜。原来,小伙子的叔叔杨某因病住院,经医院检查为肝癌晚期,其受叔叔委托想邀请公证处的人员去医院为其办理遗嘱公证。

在交谈中得知,杨某是一位六十多岁的孤寡老人,小学文化,头脑清楚,病情严重。其未曾结过婚,也没有子女,父母早年去世后一直独自一人居住,现因病住院后由侄儿侄女们轮流照顾老人,尤其在住院期间侄女忙前忙后,放下自己的工作伺候老人。老人有一笔拆迁款,希望在其百年之后由侄女继承。

确认了老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后,赵主任告知小杨办理遗嘱公证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1、杨某的身份证、户口本;2、杨某的婚姻子女情况证明;3、杨某的存款证明;4、杨某的精神状态和身体状况证明。同时赵主任告知其办理遗嘱过程要全程摄像,需要杨某单独会见公证员方可。

3月2日上午,XX公证处派两名公证员和摄像人员来到XX市人民医院病房,在医院神经内科主治医师确认了杨某神志清楚,表达流利,精神状态良好后,公证员让其他人员回避。在医院病房,公证员与杨某单独进行了交流询问。杨某见到上门服务的公证员后,情绪激动地对公证人员说:“你们上门为我办公证太好了,我得了不好的病,所以特别希望在我清醒的时候了却我的心愿。”并将自己手写的一份遗嘱草稿及相关材料递交给公证员。

公证员首先对杨某的身份进行了确认比对,进而按照病人杨某的意愿和自书遗嘱草稿拟定好遗嘱书,当面为杨某宣读,杨某确认无误后现场签字捺手印,公证员采集了杨某的十个手指指印留档,并将遗嘱公证申请表、告知书及公证询问笔录等一一让杨某仔细阅读确认签字,摄像人员全程进行了录像。期间由于杨某身体病情原因,公证人员尽量以最快的速度为其办理手续,奈何老人身体不支,一会儿需要护士换输液瓶,一会儿需要护工接小便,现场录像多次被中断重新录制,一直到中午12点半才完成。

公证人员回到单位后,第一时间梳理证明材料,立即报请审批,并加急赶制公证书,不到40分钟就将公证书和影像资料及时送达到当事人手中。

【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


(2021)XXX证民字第XX号

申请人:A,女,XXXX年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XX,住址:XX省XX市XXXXXX。

公证事项:遗嘱                                 

兹证明A于二○二一年X月X日在医院,在本公证员和公证人员B的面前,在前面的《遗嘱》上签名、捺指印,并表示知悉遗嘱的法律意义和法律后果。

A的遗嘱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的规定。

附:光盘一份,共1张。


中华人民共和国XX省XX市XX公证处

公证员

二○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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